星期三, 2月 20, 2008

榮耀隕落

  就在十九班每一個人期待榮耀的前夕,發生了令人失望的事。昨天我上完學力營,一回到辦公室就接到電話,任課老師客氣地告訴我:「班上有四位同學曠課...」。聽到號碼,我就大概可以推測是怎麼一回事。班際籃球賽!果然是班際籃球賽!難怪一些老師對籃球賽抱持戰戰兢兢的保留態度,為什麼?因為你們容易熱中過頭而忘記應有的本分!果不其然!



  我知道你們在乎比賽!我知道你們要寫作業、要讀書、要補習......時間很有限。所以我才願意利用自己能掌控的時間,提供建議、指導方法,帶你們練球。目的不就是希望可以「事半功倍」?不要佔用到你原本投注在學業上的時間。結果我的協助反倒讓某些人捨本逐末,逃避自己應盡的責任,甚至誤以為這樣是為團體的「犧牲」?我從一年級就講過,誰說國中生活不能多姿多采?若能顧好自己身為學生的本分,符合家長的期許,我們可以有很多時間做其他活動,有更多樣的成長!但本末之間,絕不能倒置。我難道為了戲劇比賽,要你們放棄期末考?難道為了運動會,放鬆我對班級的要求?每一次的體驗機會,我都提前告訴你們準備的方向,例如拔河比賽。但上次你們太過被動,教學影片有幾個人研究?下課依舊吵鬧玩樂,等待著我來安排練習時間。結果如何?然而我所期望的主動,也絕對不是蹺課練球這種偏頗行徑!我能夠提供不一樣的學習機會,我能夠從旁協助你追求夢想,但你國中階段該有的成長絕對不能少!這是我的責任!



  學力營,或許你將之視為「權利」。但對學校來說,這權利是家長的囑託,因此變成我們的責任,也變成你的義務。曠課,我必須通知家長。更怕的是你們在外遊蕩出了什麼問題。如果父母認為「練球而曠課」是可接受的,那是家長的管教態度。對導師來說,這樣是逃避責任的行徑。有人或許會說:「我的行為,『自己』承擔」。然而在團體之中,你的錯誤行為會連累其他人!「自己承擔」不過是「自私」的想法。難道無駕騎車,不戴安全帽,出了意外只有你自己承擔?家人呢?對方呢?親朋好友呢?有時候你甚至無法再承擔或者接受懲罰,因為已經失去自己的性命,卻留給家人沈重的傷痛與負擔。回歸正題,你的行為不止影響自己,也影響了班級名譽。十九班竟然有四個人蹺課,那是多麼糟糕的「第一印象」?這不是「自己承擔」可以解決的。



  最令我訝異的,你們應該知道這樣做的後果,怎會「明知故犯」呢?你可以歸咎於慫恿你的人?但最終決定的卻是自己。在生命的過程中,類似的抉擇一再一再地出現,如果你禁不住誘惑與慫恿,誰又可以為你負責?懲罰如果是你預期的風險,就該坦然接受。縱使蹺課練球比蹺課玩樂好一點,仍舊不能改變蹺課的事實。我知道你們很在乎籃球比賽,但禁賽是我的狠心。如果十九班有幸進入複賽,你們還有上場為班級爭榮譽的機會。否則,我相信這將是你生命中的深刻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