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一, 3月 25, 2002

原住民社會發展問題—媒體

碩班報告‧李昆翰



一、前言

龐雜而擴充快速的資訊,以及人們對新知的需求,使得媒體成為世界舞台上的重要角色。拜科技進步之賜,它以平面媒體、廣播、電視、網際網路等多樣的面貌出現,成為新時代的寵兒。媒體掌握了發言權、評價權,其影響力擴及社會每一個角落,因此甚至有人稱它為行政、立法、司法之外的「第四勢力」。



然而在自由競爭的制度下,媒體的發展基本上是以商業利益為導向,也就是以追逐最大的閱聽人市場及廣告收益為目標,因此少數市場往往被忽略,弱勢族群的需求敵不過現實的利益考量。從另一方面來看,弱勢族群缺乏社會資源,立足點不平等,並無平等競爭的機會(張錦華,1997)。本文目的在於透過相關文獻,介紹原住民媒體的發展與困難,並據此提出建議。



二、原住民的媒體權

「傳播媒體是少數民族爭取解釋權及發聲權的重要場域,也因為擁有了媒體,就等於是擁有了族群關係的解釋權,也才有可能掌握少數民族新聞的主體性」(孔文吉,2000)。由此可知,媒體對於原住民而言,不但是對外確立主體性,也是對內凝聚向心力的重要途徑。



原住民教育法第二十六條規定:「政府為原住民族文化教育傳承發展之需要,應於公共電視、教育廣播電台、無線電台及有線電台之公益頻道中設置專屬時段及頻道,並於電腦網路中設置專屬網站,並得視實際需要,設置其他文教傳播媒體事業。」,已明文規定原住民在傳播媒體上的權益。對於原住民的媒體權,以下從兩個層面加以探討。



(一)媒體近用權

媒體近用權或接近使用權(access to the media)屬消極的媒體權,指「接近並使用主流媒體的權利」。由於原住民在社會中屬於弱勢族群,欠缺資本、人才與技術興辦媒體,本身市場亦不受重視,在商業自由競爭下,只能屈居「被報導者」的角色,發言權間接被剝奪。原住民在新聞報導上,往往被再現為原始、野蠻、不文明、非理性、神秘、無知、貞操觀念差、不善理財、缺乏衛生觀念等等負面形象(黃浩榮,2001)。這些錯誤報導(misrepresentation)影響一般社會大眾對原住民的認知與印象,損害原住民尊嚴。孔文吉(2000)認為錯誤報導的原因可能是因為主流媒體機構內缺乏原住民籍記者,以致無由產生具原住民觀點的報導內容。由此可知,原住民應有被公正及充分報導的被報導權,藉由原住民籍記者積極參與媒體,將有助於減少錯誤報導,並且增加報導內容的公正真實。

(二)媒體所有權

媒體所有權(media ownership)是積極的媒體權,指「擁有並控制媒體的權利」。因為接近使用主流媒體並不意味已擁有和控制媒體,擁有決策權的多數民族仍可控制少數民族發言權,或扭曲及更改及內容(孔文吉,2000)。而原住民爭取媒體所有權,最大的困難就在於缺乏資金、人才與技術,在利益取向的商業競爭,原住民媒體實在難有生存的空間。基於原住民教育法的規定,政府應該負起主動協助扶持的責任。



三、台灣原住民媒體的發展

(一)廣播

廣播是較為經濟易得的媒體類型,在台灣的發展也較久。廣播是以聲音為主,因此與語言政策息息相關,張錦華(1997)將台灣地區廣播政策分為四個時期,分述如下:

1.放任期

台灣光復初期至1950年代,廣播媒體未受到明顯的語言類別限制,不過當時廣播並不普及,並無任何原住民的電台或節目。



2.國語優先(1960、1970、1980年代)

民國48年起,政府即停止申設民營電台,政府和黨營者佔了將近95%以上的頻道,政府開始大力推行國語政策。方言節目雖可以播出,但政府期望能夠逐漸減少。壓抑母語的結果造成語言及文化的流失,語言學者黃宣範(1993)的研究顯示,原住民語言三代之間已流失31%。



3.個案獎助(1990年代)

少數族群發現母語文化逐漸流失,危機感漸強。新聞局自73年起開始獎勵山區電台製作原住民語言節目。但當時規定廣播人員資格為大專畢業,原住民能符合此資格者甚少,因此廣播人才缺乏。

此一時期採個案獎助的方式,獎助單位有新聞局、內政部原住民行政科、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但獎助節目不可能年年都獎助同一節目或同一主持人,因此要維持常年節目品質非常困難。



4.頻道開放(1993年開始)

此一時期雖然開放廣播頻道,但是「多元化」並未使弱勢族群受益,因為弱勢族群想申請電台,仍須與其他對手競爭,而即使通過申請,受限於本身地區與性質,難有商業利益維持電台運作。原來設在山區的國防部復興電台,反而因為開放頻道而裁撤這些山區電台,原住民節目也隨之消失。在廣播多元化的過程,卻沒有顧及多元文化的觀點,政府也採取放任自由競爭的態度,原住民廣播媒體的發展仍然面臨極大的困難。



(二)電視

民國82年有線電視法通過,結合地域特色、回歸本土、提供偏遠地區民眾發言園地本是有線電視的重要宗旨,但黃威葳(1999)指出,有線電視的目標觀眾群分佈於都會地區或城市附近,多數有線電視業者以開發人口密集地區為職志。無論是無線或有線電視,都著重爭取收視率及廣告利益,原住民不但被忽略,且往往在電視廣告中被商品化(孔文吉,2000)。

民國87年公共電視台正式成立,其中的原住民節目「原住民新聞雜誌」與「部落面對面」,由原住民記者負責企畫、採訪、攝影與剪輯,主持人亦為原住民籍,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原住民傳播的自主性(孔文吉,2000)。



(三)網際網路

網際網路的興起是原住民媒體發展的另一個契機,相關網站也五花八門琳瑯滿目,含括行政、研究、介紹、工作團隊、論壇等等。但目前最大的問題在於,原住民網路媒體雖然提供了多元而便利的「發聲管道」,但有多少原住民可以真正享受網路媒體?在偏遠地區網路並不普及,而且與廣播和電視相比,使用網路媒體的成本較高。不過透過網路,社會大眾有更多的管道與機會瞭解原住民的面貌、傾聽他們的聲音。



四、結論與建議

媒體對於原住民來說意義重大,一方面藉此提供發聲管道、建構自我尊嚴、凝聚族群認同,另一方面,在原住民教育的推動、語言文化的傳承上,亦扮演重要而關鍵的角色。

對前者而言,原住民媒體權的落實是當務之急,除了加強媒體人員本身的多元文化素養,應該培養聘用原住民人才,發展原住民觀點以平衡報導內容。政府更應該主動資助原住民媒體,使其不受商業競爭的威脅,得以持續發揮影響力。

對於後者,使用族群與收視情形應是發展原住民媒體的焦點之一,倘若媒體對原住民來說不具普遍性、便利性與意義性,那麼原住民媒體的影響力將會大打折扣。因此政府除了資助輔導全國性與地區性的原住民媒體外,也應該改善偏遠地區及貧困家庭的通訊設施,開拓優質媒體的市場。

「水能載舟、亦能負舟」,過去媒體經常成為形塑原住民刻板印象的幫兇,但藉由原住民媒體的自主與發展,原住民不在是媒體中的弱者,反而能藉著媒體彰權益能,建構民族自主性。



參考書目

孔文吉(2000)。忠於原味。台北:前衛。

張錦華(1997)。公共領域、多文化主義與傳播研究。台北:正中。

黃威葳(1999)。文化傳播。台北:正中。

黃浩榮(2001)。原住民形象的媒體再現。2002年3月21日,取自台灣媒體觀察基金會:http://www.mediawatch.org.tw/

星期三, 3月 20, 2002

A Brief Summary of the Coleman Report

碩班報告‧李昆翰


壹、摘要

教育機會均等報告書包含七個部分,處理不同方面的教育機會(2-8節)。調查的結果來自於一個包含大約4000所中小學的全國性調查,這個調查被設計來確認在六個族群中教育機會不均等的程度與原因(黑人、波多黎各人、美國印地安人、墨西哥裔美國人、亞裔美國人以及白種人)。


一、其他章節

第四節描述培育黑人和白人教師的大學和學院之調查結果。因為幾乎所有的白人學生受教於白人教師,而大部分的黑人學生受教於黑人教師。這個調查的結果顯示透過教師與學生的種族一致,教育機會不均等可能永遠存在。


第五節顯示黑人或其他非白人在大學的分配情形。包含學生教師比率、擁有博士學位教師的比率、平均教師薪資、每學生單位成本、和圖書館資源。


第六節處理未入學與學校退學方面的問題。這些表格顯示白人與非白人16-17歲未入學的情形,根據地區、性別、都會或非都會、宗教、父親職業加以歸類。


第七節由一些研究所構成,這些研究檢驗社會與政治因素對達成或抗拒學校消除種族差別待遇的影響。


第八節報告四項特別分析,一是分析參加HEADSTART計畫學生的表現,二是調查在家使用之外語對言詞技巧的影響。第三和第四是黑人或白人學生在輔導諮詢與職業教育獲取上的差異。


二、第二節

第二節針對不同團體入學的學校,透過客觀特質的比較以檢驗教育機會不均等.這些特質主要是所謂的學校「資源」或品質測量。所研究的團體包括美國印地安人、波多黎各人(居住於美國者)、墨西哥裔美國人、亞裔美國人、其他白種人以及黑人。其中白人與黑人的比較兼具全國與八個地區。從督學問卷、校長問卷、教師問卷以及學生所獲得的資料,這份調查顯示出關於學校資源投入的統計描述。


這二節的目的在於藉由測量學校投入的品質,以提供一些機會不均等的指標。它使用了校長、督學、學校委員會傳統上使用測量學校品質的特質,包含教師薪資、圖書館書籍數量、建築物與教科書的年數、教師與校長的證書、特殊的設備與課程、免費的幼稚園等等。除此之外,還有校長與教師對學校的態度、對學生的態度、那種學生他們最喜歡教、對學校融合政策的態度。教師還必須進行簡單的字彙測驗。最後,學校的學生特質也是測量的項目之一:他們的社經背景與家庭環境的特質、種族、態度、志向。


這些統計比較的結果顯示少數族群和白人進入的學校有差異。特別是在同一區域的黑人與白人學校之間。一般地,這些差異顯示白人進入的學校擁有較多資源,雖然並不是一致如此。而地區之間的差異(南北差異、都會非都會差異)比地區性或全國性的差異更大。


這個發現是此報告書受批評者攻擊的結論之一,他們認為白人與黑人學校資源的差異在是隱蔽的,在某一方面或另一方面。的確,這個差異並不代表什麼,舉例來說,在貧民區辦學校,可能比在郊區辦同等學校花費更多。為了成功爭取教師,城市系統必須支付較高的薪資,而圖書館書籍的數量不代表書籍的品質。這個批評可能主要起源於偏見:很多人看到一所大部分是黑人學生的學校,就會不自覺地輕視它,認為它是較低劣的,並且尋求理由去證明這個觀念。


最顯著的差異是種族差異。這個隔離在南方初等階段最明顯,其次是中等階段在南方、初等階段在北方,而中等階段在北方最小。這根本地源於種族隔離以及黑人學生的低經濟與教育背景,一般白人與一般黑人所感受到的學生環境的社會經濟特徵是非常大的,甚於各自學校的其他特質。


教師特質對黑人與白人學生的差異在訓練時間、薪資、其他外在特質最小,在態度和字彙測驗得分上最大。這些差異大部分源於學生與教師的種族一致,在南方最明顯,不過在北方也一樣存在。


三、第三節

第三節聚焦於學校的結果,使用多來源的成績作為結果的測量。這份報告的目的在於使用成績結果作為評量各種投入差異的規準,評估何種對學校的投入對成就是最重要的。


在所有的成就測驗中(口語技巧、數學技巧、社會科學和人文科學),結果是相近的。白人和亞裔美國人達到較高的水準,而其他少數族群達到較低的水準,黑人與波多黎各人在各項都是最低的。從1至12年級,低成就團體的相對成就降低。以黑人來說,在所有的階段都減低,除了在北方都會區。在南方這樣的降低尤其嚴重,特別是在南方非都會區。


當家庭背景因素被控制,學校因素高度地關連於家庭背景,而沒有顯示高相關於成就。這個分析顯示學生家庭背景與學業成就的強烈關連甚於其他學校因素。

為了評估學校因素對成就的重要性,在控制學生的家庭背景之後,將學校因素分為三大類,依序是教師特質、學校設備與課程特質、學生環境特質。結果,這些因素說明學生同儕特質比其他因素有更多差異,其次是教師特質、最後是其他學校特質。根據這三類學校因素的整體變異並不大,事實上,變異數分析顯示在學校之間只有10%的成就差異,大部分的差異存在於學校內。


另一個結果是,對白人來說,學校特質對成就的變異影響最低,而對南方非都市地區的黑人影響最大。因此可推論,一般地,對來自最貧窮家庭背景的學生而言,學校特質對成就非常重要,但這分析並沒有直接檢驗這一點。


這些結果清楚地建議,學校跨越社經與種族分界消除差別待遇,將增進黑人的成就,而他們鄭重地質疑那些增進學校非個人資源政策的成效。它的家庭與同儕影響其成就對大,其次是他的教師,而學校環境的非社會層面方面影響最小。


貳、評論

一、此報告的重要性與影響

正如前幾堂所討論過的,Coleman研究小組所採用的教育機會均等定義是「以學校對具有相同能力與背景的學生之影響作為評量的標準」,不但對教育機會均等從「教育資源投入」轉至「教育結果的評量」,此革命性的內涵改變,具有重要的意義。另一方面,此定義較能將研究結果轉化為實際的作為,因此對於政策制訂與考量,貢獻良多。報告書的發現也推翻過去的看法:種族間教育成就之高低,主要是因教育資源分配不均而導致,調查分析結果卻發現,學校教育資源對學生成就並沒有很顯著的影響,反而是學生家庭社經背景因素的影響較大,使得教育政策的制訂上,不再強調「資源投入的相等」,而注重如何對不同的團體,施以不同的投入,以追求教育機會均等。


二、學校經費的運用

從研究結果看來,學校設施與課程對於學生成就的影響並不顯著,那麼在運用學校經費時,是否可以較少關注此層面的投入?就「效果」來看,似乎可以作此推論,但是不可忽略的是,教育機會均等的定義與「教育理念」應該是相互融合的,兩者不應該有所抵觸違背。就算學校環境對於學生成就沒有顯著影響,那也不能剝奪學生在合宜環境中學習的權利。對於調查的成果,我們應該有理性解讀與推論的能力,不能以「效果」為藉口刻意忽視學生應有的權利。


三、學生社經背景

在前一篇跨國性比較的文章中也提到,學生社經背景對學生成就影響顯著,(瑞典與荷蘭例外)。根據此報告,在美國的情形亦復如是,這給我們的省思在於,在教育的過程中,學生社經背景的差異使否應該有這麼大的影響力?無論是有意或無意。針對這樣的情形,整體社會層面的改革是需要的,但是教育內部應該對上述現象有所察覺,盡力做到「消極的避免」與「積極的改善」。


消極的避免有點「隔絕、保護」的意思,例如學生因為家庭經濟因素,放學後實在沒有時間做作業、或者沒有錢去博物館參觀,那麼我們應該允許他用其他的方式達到教學(育)目的,不應該讓學生社經背景條件在教育歷程中產生不良的影響與阻礙。至於積極的改善,也許過於理想,但人們透過教育而改變的例子並不是沒有,氣質的轉化也是可能的,不應該因為整體情形沒有顯著改善而否定教育的意義,所以我自己抱持比較樂觀的態度。


四、未入學、退學、中輟生的問題

此報告書第四部分特別提到未入學、退學、中輟生的問題,以中小學階段入學率極高的情形下,整體看來這些問題似乎不是目前教育機會均等的關注焦點,但是其代表的卻是「連入學機會都可能被剝奪」的嚴重性,因此也應該深入探討,尤其中輟生的問題是台灣目前仍然存在而且頗為頭痛的問題,他們的教育機會均等也應該受到同等的重視。

星期三, 3月 13, 2002

變臉中的印地安人

碩班作業‧李昆翰


一、過去

(一)荒謬的烙印

「偉大的」哥倫布誤認「新大陸」為印度,因而將美洲原住民稱為「Indios」,這個強勢的命名舉動為美洲原住民五百多年的悲劇開啟了序幕。至今在各式字典裡,Indian一詞仍然指稱著「印度人」與「美洲印地安人」兩個截然不相關的民族,頂多以「American Indian」或「Red Indian」作為區別。而錯誤不僅於此,文化、語言、習俗各不相同的美洲原住民族,也被強迫歸屬在這個荒謬的名詞之下。這是多麼大的諷刺?如果說1492年的誤會是因為無知,那麼這五百多年來的「妄加命名」代表著怎麼樣的霸權心態?


五百多年後的今天,無論「印地安人」與「美洲原住民」的連結已經有多大的普及性與接受度,我們仍然應該揭發隱藏其中的意識型態。在我族中心主義作祟下,不只是命名的問題而已,「發現」、「保衛家園」、「拓荒」、「傳教」等理所當然的思考與行徑隨之而來,在這些留諸青史的成就背後,卻是美洲原住民的血淚與苦痛,至今,仍未撫平。


(二)誰的功績?誰的悲劇?

正因為「發現」新大陸的論調,使得那些「先驅」們得以名正言順地進行開發、殖民、拓荒、保衛家園…以今天的角度來看,這些行徑與武力侵略有何差別?然而當這些侵略者、詐欺者掌握了歷史的解釋權,一切巧取豪奪都被合法化、正當化。原住民被迫遷移,或者被殘殺殆盡,那便是西部墾荒英雄們團結、努力的成果,受到大家的讚揚。而原住民族的「報復」被解釋為落後、殘忍的行徑,更加深了墾荒者「保衛家園」的決心,變本加厲地以武力解決雙方的紛爭,卻完全沒有反省,自己正是仇恨循環的始作俑者。


美洲原住民被視為墾荒的「絆腳石」,剷除障礙的手段除了武力與欺騙外,竟然還利用疾病。書中引用當時英國軍官的信函:「…我會盡力把帶有天花、病毒的毛毯,交到他們手上,以確保他們受到感染…」、「我們給了他們兩條毛毯及一條手帕,都是從天花醫院中取得的,我希望能有預期的效果」,如果這些文件屬實,那麼這是多麼卑劣不堪的手段?讀來令人震憤、令人心寒。白人尚未入侵之前,美洲原住民過的是和大自然融為一體的生活。他們雖然獵殺動物,但不貪取多餘的部分;雖然各族間仍有戰爭,卻不至滅種滅族。而所謂白人的「先進文明」所展現的,竟是殘殺、破壞、藐視自然,種種行徑縱使有光鮮的說詞,底子裡不過是「自大、殘害、謊言…」。


當1992年大肆紀念「哥倫布發現新大陸五百週年」的同時,我們不禁要問:「新大陸」是誰的功績?誰的悲劇?「新世界」是誰的天堂?誰的煉獄?


二、現在

(一)自治或隔離

美國設有原住民保留區,除了國防、外交,保留區均有自治權利,各部族為獨立之政治實體,和美利堅合眾國以「政府對政府」的關係來往。除非大多數部族成員投票通過,否則各州與地方法律不適用於保留區。這樣的制度看似令人稱羨,但我們回到歷史脈絡來看,保留區的設置也是在美國政府強制遷移、武力鎮壓之後的結果。當土地、資源、物產已掠奪殆盡,還能說保留區的設置帶有多麼大的「尊重」?即使如此,保留區對於原住民來說,至少是當前比較有利的一種發展環境,但相對於美國聯邦政府來說,不能以「保留區自治」為逃避協助原住民族發展的藉口。各州或地方政府雖然不能向保留區課稅,但是當保留區自身稅收不足時,如何自治?如何發展?


即使保留區給予原住民族比較自由的發展空間,但並不代表一切都充滿希望。保留區內的經濟、教育問題,仍然限制著原住民族的未來。以一個比較宏觀的角度來看,究竟保留區自治的目的是為了什麼?獨立?保護傳統?延續文化?如果沒有一個明確的地位與發展方向,當政治上的尊重成為泡沫時,原住民保留區將何去何從?


(二)生計與發展

無論是家庭生計或民族發展,都與經濟息息相關。觀光似乎是目前原住民保留區所仰賴的經濟來源之一,但一般的遊客可能會對於某些觀光區的嚴格規定感到驚訝,這些限制向世人宣告「觀光不等於商品買賣」,這的確發人深省。白人的第一波「觀光潮」,已經將原住民的土地、資源掠奪一空,如今原住民面對第二波「觀光潮」,應當要特別防範外來者各種「自認為理所當然的舉動」,否則對於文化與環境,可能又是另一番蹂躪。除此之外,換一個比較現實的角度,如果觀光資源是原住民的籌碼,那麼的確應該讓這些籌碼成為談判的基礎,而不是期盼能夠一本萬利的賭本。


伴隨觀光事業的發展,有些保留區為了增加收益,引進賭場以吸引更多人潮與資金,為當地創造就業機會。沒有經濟做後盾,許多原住民的問題難以解決,因此經濟的考量出發,賭場的確對於原住民族保留區的發展有所助益,但是開放賭場是否會對原住民文化造成更大的衝擊?下一代原住民的價值觀是否會因此截然不同?從教育層面來看,開放賭場的影響不容小覷,應該有怎麼樣的調適或者「消毒」措施,值得我們思考。


在商業上,原住民的形象可說是熱門搖錢樹,各式各樣的商品打著「印地安人」的旗號橫行各個層面,但是受益的永遠是這些「盜用者」,而非原住民族。而許多發「印地安」財的富翁,基本上何曾瞭解、關心過原住民族。在這方面,法律無法保護原住民族的利益,廣告與商業也是以「效益」做為優先考量,但訴諸輿論、正義的聲音應該加以展現。現行的商品化潮流,對於原住民來說是一項侮辱,但能不能藉由這樣的趨勢,展現「正名」的效果?與其等待主流思考的轉變,不如培養原住民籍的相關人才,讓種種巧思轉化為經濟、文化雙贏的策略。


三、未來

(一)爭取權利之後

在爭取土地、文物的訴訟與活動之後,原住民族還應該思索如何運用這些資源。特別在原住民文物方面,許多流浪在外的傳統文物能夠回到部落,這的確有相當大的意義,也能成為自身的資源。然而書中也提到,許多珍貴文物回到保留區,受限於經費與技術,卻無法得到妥善的保存,只能擺在乏人問津的倉庫,這樣的結果並不是我們所樂見的。原住民文物都回到保留區,或許能夠吸引更多的觀光人潮,但是相對於其他地方的教育資源來說,等於原住民文物就缺席了,在強調多元文化教育的今日,各地展示原住民文物的博物館,反而是一種讓社會更瞭解原住民的管道。這或許是一個難解的問題,但是否可以採取「合作」的策略,文物的所有權屬於原住民族,以循環交流的方式借給各地的展覽館,原住民自治政府能夠收取租金或利潤,也能夠向外推展原住民文化。


(二)誰是原住民

歷經屠殺與浩劫之後,原住民的數量大為減少,而隨著各種族交流、通婚的結果,純種的原住民變成了少數中的少數,混血的原住民已經成為多數。而許多在語言、文化、價值觀早已不像原住民的混血原住民,卻瓜分甚至掌握原住民的資源。這確實是一個難解的問題,原住民數量已經不多,純粹的血統難以保持,基於「人多勢眾」的考量,卻也無法對原住民身份嚴格劃分。這是原住民族現在以及未來必須面對的挑戰,但我想與其要求血統的純粹來區分,不如傾向於培養「原住民認同」。當下一代的原住民族群認同更強烈、更一致,越能自發性地正視、解決原住民問題,不管他帶有幾分之幾的原住民血統,心靈的血統將是更重要的。


(三)原住民教育問題

教育為百年大計,雖然政治、經濟對原住民族發展影響很大,但是教育直接影響著「下一代」,他們正是未來的希望。在保留區內貧窮、酗酒、失業、暴力、離婚的比率高,負面的環境使青少年缺乏自信自尊,犯罪與自殺問題嚴重。面對擺盪在傳統與現代的青少年,教育如何解決他們的困惑與迷失?教育不能解決所有的問題,但卻不能撒手不管。特別是對青少年來說,除了家庭與社區,教育是影響他們最直接的管道之一。為了原住民的發展,高學歷的人才是必要的,但以「原住民下一代」的焦點,更重要的應該是瞭解自己生命價值的個體,否則整體的發展必然受挫。另一方面,「教育是遠離家鄉的過程」,如何讓高學歷的人才願意回到原鄉、發展保留區內的高等教育,這都應該是教育計畫的重點。


(四)保留區以外的保留區

離開保留區,原住民就成為流浪者,甚至是視為背叛者,然而他們就應該是被遺棄的一群嗎?在保留區之外,原住民更需要心靈上的保留區。美國在大城市中設有原住民服務中心,提供離鄉打拚的原住民一個心靈的歸屬,減低進入主流社會的衝擊。如同過去各僑居地的華社,原住民也應該設一個保留區外的保留區,為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