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4月 26, 2012

一場情緒化的鬧劇

同學,你要學的是民主?還是民粹?一場情緒化的鬧劇,凸顯部分同學的理盲與濫情。



好,「一堆人」講的都是這組候選人如何如何如何,請問,即便有這些缺點,他們有沒有參選的權利?有。符合資格,他們就會成為正式的候選人。同學,這是民主。



如果這「一堆人」不喜歡這組候選人,可以凝聚「大家的力量」,推、拱、想辦法產生另一組候選人,這是你們可以做的,那今天就不會如此「懊悔憤恨」。問題是,你們做了嗎?沒有。今天只有一組候選人,是有任何黑手運作操弄造成的嗎?是學校看報名者不爽,就可以隨便把這組淘汰?符不符合資格的判斷,很清楚,一般人都可以檢核。如果今天讓不符合資格的人參選,那就是我違法濫權,就是亂搞學生自治。



你們說,有啊!有另一組候選人,可是學校不准。說「不准」好像是學校單方面決定,事實上就是很單純的不符報名資格。如果你們這「一堆人」夠聰明,要找一組「對抗組」,希望有「另一種選擇」,不是應該找符合資格的人來報名嗎?不符合資格的人,是想民粹闖關?還是報辛酸的?3月29日公告選舉實施計畫,候選人資格訂得非常清楚,這條件也不是今天看候選人是誰才訂的,究竟以此進行候選人資格審查有什麼問題?



不符合資格,就是沒辦法參選,這是制度,同學,這很難理解嗎?有人在此會跳針說,門檻訂太高了,有些同學很想為同學做事,可是沒辦法達到資格門檻。要調資格門檻,請下次盡早循管道表達。招生簡章的例子我已經不想再說,而且說實在的,各高中對於候選人的資格條件也八九不離十,我們真的要降低標準?有些是要高標準,有些事要低標準,同學,我真的希望這些訴求背後是有「思考」支撐的,不是「因人設事」。



我挑明了說,這次很多人就只是針對候選人而已,對這些人,什麼制度不合理之類的說得好聽,骨子裡就是要他們難堪。你們有勇氣寫那些文字,卻沒有勇氣承認自己的動機,承認自己根本不是為了制度。不是嗎?如果這些同學摸著良心,今天同額競選的是你們喜愛的那組候選人,還有這些訴求嗎?甚至如果原本有得票門檻限制,你們還會抗議:「有人有心出來服務已經很好了,學校幹嘛還要訂得票門檻?萬一沒過,還要辦補選,勞民傷財!」依據這次對大多數同學民主素養的體認,我覺得這類事情大有可能。


唉,已經不想再說,臺灣社會「理盲」又「濫情」,此刻深刻體驗到,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或許有一天稍覺寒冷的時候,就要點一把熊熊烈火,烘乾那些陰暗濕冷的心靈。

星期三, 4月 25, 2012

寫在選舉之後

學生自治活動是學校的課程內容之一

以培養學生自治能力、民主素養、法治觀念為宗旨



這次選舉實施依據核定之「選舉實施計畫」辦理

進行網路公告、校園廣播、班級書面通知

並透過學生自治會傳達訊息

一再強調「有任何問題請立即詢問!」

溝通的窗口不曾封閉

前來詢問者也給予回覆及說明



然而部分同學對此次選舉仍有誤會

選舉前曾撰文說明(公布於學校網站)並集合班長說明

http://140.128.164.3/blog/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3689&blogId=325

但本組自我檢討

在宣導上應該更主動積極

避免同學的誤解與情緒渲染

未來會更加強這部分的互動



雖然選舉結束

但相關的觀念仍須釐清與說明

也可凝聚未來修訂相關規定的共識

自治活動的相關規定難臻完美

但我們可以一起讓它更加完備



以下針對部分同學的疑問或批評

再次提出回應



請有疑惑的同學
務必花時間閱讀

如果部分同學不瞭解來龍去脈

只是自我單向解讀、人云亦云

一直陷在似是而非的迴圈之中

實難提升學生自治活動的品質



1.「只有一組候選人,為什麼還要投票?」



細看西苑的學生自治會章程與自治會正、副會長選舉實施計畫

有沒有「同額競選時,候選人直接當選」的條文?

沒有!

既然沒有特殊規定,

就要舉行投票。



只有在西苑才發生「同額競選也要投票」這等「吃飽太閒」的事?

根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公職人員候選人數未超過或不足各該選舉區應選出之名額時,

要不要辦投票?

還是要!

在公職人員中

村里長的選舉最常出現同額競選的狀況

照樣要辦投票

票上就是一組候選人

http://www.epochtimes.com/b5/6/4/24/n1296993.htm



所以今年正、副會長選舉雖然只有一組候選人

還是應該辦投票!

有同學說這是形式也好,做做樣子也罷,

但既然學生自治是學習民主而不是民粹,

就不可以「大家覺得沒意思、浪費時間就不辦」,

該有的投票程序還是要有。

自治選舉是同學體驗民主的機會,

就民主程序與教育考量,

這場選舉都應該辦。



如果認為同額競選還要辦投票是浪費資源、浪費時間、浪費人力...

請抱此看法的同學提案修改規定:「同額競選時,不舉辦投票,候選人直接當選」

若獲得通過

日後如果還遇到同額競選的情況

大家都可以「省事」一些

這樣如何呢?



2.「只有一票也能當選?這叫民主嗎?」



這是很有渲染力的一句話

乍聽之下會覺得荒謬

但現行村里長同額競選時

只有一票確實可以當選

(請google「村里長 同額競選」以及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0條)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earchNo.aspx?PC=D0020010&DF=&SNo=70

請問,上述狀況是民主嗎?

或許同學對民主持有高標準

但至少在我們周遭的村里長選舉

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一票當選」是可能發生的而且被允許的

不知道同學對2010年數千位同額競選的村里長「只要一票,就可以當選」

是不是也會高聲質疑「這叫民主嗎?」

「一票可當選」某程度來說是低標準

但說是「假民主」也似乎太過



3.「為什麼不訂得票門檻?為什麼不投同意/不同意票?」



同學可能不滿於「一票可以當選」的低標準

如果同學認真看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0條

會發現裡面有提到得票門檻啊!

有同學也會想到同額競選可以進行「同意/不同意」投票

這些建議都很值得討論



在2005年

台灣大學學生自治會就曾發生過同額競選是否投同意、不同意票的問題

如果同學真的這麼在乎這些議題

請務必花時間看看

http://www.ptt.cc/bbs/NTUSA/M.1115511177.A.3B0.html



請確定看完上述討論再繼續

前文有一個重點

選舉相關規定有訂的

我們才有依據實施

沒有訂的

不能自己跳過條文規定去做



關於同額競選的得票門檻或同意/不同意投票規定

如果同學覺得很重要

「未來」可以透過學生自治會增訂條文

但現在本校的「學生自治會章程」及「學生自治會正、副會長選舉實施計畫」

並未規範同額競選的得票門檻或同意/不同意投票規定

我們就不能在實施過程中

突然要求得票門檻或改變投票方式



選舉實施計畫就像招生簡章

當考生依循簡章內容通過層層關卡

招生單位可以突然加一個簡章內沒寫的考試

然後說不通過的就必須淘汰?

這樣合理嗎?

當選舉實施計畫沒有訂得票門檻

結果報名截止之後發現是同額競選

就要臨時加這一項條件

並不符合程序



規定計畫在前
遵循實施在後
請同學務必弄清楚前後關係

部分同學表達意見時

往往忽略孰先孰後的程序問題

同學有建議有想法很好

請確實透過適當管道表達

循程序納入修訂

下次選舉規定就可以更加完備





4.「只有一組報名,為什麼不能調整候選人資格,讓其他有意願的人參選?」



再次強調

規定計畫在前

遵循實施在後

候選人資格亦是如此

不能因為截止報名後發現只有一組候選人

就調整資格條件以增加候選人組數

(除非章程或實施計畫寫明這樣的機制)



如果覺得候選人資格訂得太嚴苛

未來可以修訂

但今年的候選人資格條件早已公告

不能事後變更



5.「我不喜歡這組候選人,所以......」



不可否認

投不投票

與個人對候選人的喜惡有關

但對於制度修訂的訴求

如果是出於對候選人的喜惡

這並非正確的態度



今天不喜歡這組候選人

就要求有門檻

今天喜歡這組候選人

就期望降低門檻

否則就是刁難

同學應該捫心自問

有些建議是真的出自對「制度完備」的期待?

還是情緒的發洩?

就學生自治活動的長遠發展

應該以前者為是



最後

透過這次選舉發現規定的不完備

但依規定實施仍是現階段的理所當然

未來可以循程序修訂

然而有部分同學最重要的應該是反思自己的「民主素養」是否足夠



如果有些同學們一方面要求學生自治
說得義正辭嚴
一方面的行為表現反而顯露民主素養的低落與不成熟
豈不是表裡不一?



只有一組候選人

你可以不投票
對制度有問題
可以循管道表達
但在選票上書寫侮辱字句
故意擾亂選舉進行
這並不是制度規定的缺漏
而是個人風度與民主素養的嚴重問題
如果這些同學還沾沾自喜
實在令人慨嘆!



不尊重學生自治精神的,是誰?



無論如何

選舉落幕

但認為章程或規範有缺失的同學

請一起來花時間思考、革新

讓學生自治「完備」、「深化」與「制度化」。

被暗罵能怎樣?

「浪費資源,浪費時間,浪費人力,幹 李昆ㄏㄢˋ 你白吃喔」

說實在的,我很想見見這個從我出生以來罵我罵最兇的人~

可惜我只有他/她的「墨寶」

希望我的修養與脾氣好一點

那位同學的「勇氣」與「智慧」多一點

星期二, 4月 17, 2012

接下來

  0413(五)校務評鑑結束、0417(二)高中優質化補助通過,接下來呢?


  能夠做我真正想做的事了嗎?

星期四, 4月 05, 2012

舞台前的門檻

  我們說要給學生舞台,但又擔心他們表現不好,所以訂下門檻。我相信這些門檻為不確定的未來帶來一些安全感,卻也阻絕了一些創造精彩的可能性。


  不過既有白紙黑字、公告周知的門檻條件,也得舉步跨過才能前進。

星期二, 4月 03, 2012

返鄉

  小時候,回北港是一趟辛苦了旅程,爸媽帶著大包小包行囊,哄著三個小蘿蔔頭,忍受著空氣不流通的悶熱公車,對抗暈車嘔吐的威脅...

星期一, 4月 02, 2012

書寫慾衰退



  因為生命結構改變,因為工作類型不同,因為競爭目標消失,因為思考框架瓦解,我的書寫慾嚴重衰退,何時才能找回那種放肆的亢奮?



  力不從心,無法讓人滿足,也無法讓自己滿足,這境況似乎有點悲哀,生命書寫的中年危機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