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9月 20, 2006

三三而來



  去年,即席演講比賽第三名;還有個不想記起的第三名落榜事件。今年,教學媒體競賽也是第三名,還是挺高興的;但我接下來不想重蹈去年的覆轍。然而喊了這麼久,決心還是沒有被喊出來。月底師大要開學了,還有教學媒體送全國比賽之前的修改、還沒動筆的研討會論文、不想去想的親師座談會、欠了快一年的翻譯作業......很刺激啊!

星期四, 9月 14, 2006

晦澀之光



  為什麼我會變成這樣?連自己都無法掌握自己的情緒,剎那之間,像是被情緒附身,雜亂。在晦澀的光線下,連妳也難以看清我的面貌吧...

星期二, 9月 12, 2006

當教師不是學生的時候



  今天聽了另一間學校的「紛擾」。本來想要評述一番,但縱使議論有理,那些人還是存在,那些人還是會做同樣的事,因為他們在師生的權力結構中,已經習慣了當一個高高在上的批評者,而不是被批評者。在人生經驗的積累過程,又已經自我建築出一個牢不可破的碉堡,防衛著任何可能傷害脆弱自我的真實。所以,還是回歸比較正面的語言吧!


  教師要有雅量,要懂得思考,不能被情緒牽著鼻子走。不僅對學生,對同儕亦是如此。如果因為某種光環或者年資,就可以握有「免除」被批評的權利,甚至否定被批評的可能,那麼教育的循環已經嚴重斷裂。學海無涯,更何況心性修養是怎樣知易行難。稍不如己意就憤恨難平,甚至無理牽連事端,這又是怎樣的道貌岸然?我始終相信,教師如果不是個「好學生」,那他也不會是個好教師。但現在又有多少教師還在心中保存「學生」的角色?別說在教授或資深教師面前以學生自居,能不能面對同儕、晚輩甚至學生,都能夠用坦蕩的胸懷見賢思齊?見不賢內自省?還是當了「教師」之後,「見賢」的機會少?「見不賢」的機會多?總覺得應該「思齊、內自省」的是學生,是他人,而不是自己。


  教學是循環的、溝通是雙向的、體諒是互相的,我相信每個背道而馳的教師都懂得講這些話。我是教師,我也會講,但我努力在這條道路上,學著怎樣蠕動向前。

思考練習:狀況題

發生在其他學校的狀況題模擬分析



狀況一

A找B調課(需求一)

B無法配合

因為B不方便(不方便一)

A能夠接受

A也應該接受(因為沒有誰「應該」幫忙)



狀況二

B找A調課(需求二)

A無法配合

因為A不方便(不方便二)

B能夠接受

B也應該接受(因為沒有誰「應該」幫忙)



這是兩個事件

基於兩種「需求」與兩種「不方便」

不管幫忙與否

如果彼此都能體諒

不會有什麼問題



那為什麼《狀況一》再加上《狀況二》

一產生先後關係

就變成A不高興?

理由是:『因為B既然不幫忙(狀況一),還有什麼資格找我幫忙(狀況二)』

這是什麼道理?

如果兩種「需求」跟兩種「不方便」都確實存在

那麼《狀況一》跟《狀況二》的順序不過是「碰巧」產生

只要順序替換,先《狀況二》再《狀況一》

那麼是不是就換成「B可以不高興」?

還是A會解讀『因為B找我幫忙時,我沒有答應,所以現在B才拒絕我』

會這樣想

就只是自我中心造成的負面詮釋罷了...


本來不存在的因果關係

卻被刻意塑造出來了

如果先後倒置

那麼被解釋出來的「因果關係」也就不同了...

當然就事實來講,順序改變所造成的結果自然不會完全一樣

但在腦袋中設想這樣的可能性

不是可以破除自己建構出來的單一可能?

至少用腦袋篩選一下不當情緒吧...



沒錯,要互相幫忙。

但「你幫我,我就幫你;你不幫我,我幹嘛要幫你?」這樣似乎不是多高明的心態。

當然,這是很現實勢利的心態...

人都是為自己想的

只不過程度深淺之別



總之

狀況一跟狀況二的連結與負面詮釋

只是情緒主導的解釋

但可悲的是

情緒往往勝過其他



情緒的話語不用經過大腦

但進入同樣情緒主導的耳朵

卻是如魚得水、如虎添翼...

星期日, 9月 10, 2006

九月十日教師節

  只不過是今天偶然得到的一項資訊,九月十日眾多附加意義的其中之一。對我而言,不過是新奇而已,請別太政治化。

星期四, 9月 07, 2006

斷尾



  有時候被鉗住了,不痛,只是動彈不得。憤然斷尾,雖然獲得自由,但痛,步伐踉蹌不再靈活如往。殘缺之後能夠再生嗎?就算可以,那一段可能的未知歷程也無從複製。

星期二, 9月 05, 2006

靜心活動

  昨天自習課的「諄諄告誡」餘音未了,接著的音樂課馬上就惹老師生氣。雖然只是少數同學的行為,但對於我一直強調的團隊榮譽與班級印象已經造成傷害,所以接下來一週全班禁足,除了輪流去上廁所或幹部集合以外,下課都必須待在教室中自習。我幾乎每一節都去「陪」他們,順便再藉這個機會告誡轟炸一番。我的立場是先說明、再提醒,幾次苦口婆心之後就是照章行事。正所謂「不教而殺謂之虐」,先來個「下馬威」的方式並不是我的選擇。先給了尊重,先放出了信任,若沒有辦法把握這樣的對待方式,那麼只好祭出外控式的方法。另外,我希望盡快培養出班級榮譽的概念,在這樣的認同下,學生才不會只是津津計較誰對誰錯,憤恨抗議公平與否,而是每個人都有責任維持與爭取班級榮譽。表現好的同學,除了繼續保持,也要能夠勸誡其他人。被認為表現不理想的同學,除了自己反省,也要能夠接受別人的善意提醒。全班禁足,或許有人會覺得這是「連坐法」,沒有符合「賞罰分明」的要求,但這卻是我的取捨,有偏重就有輕忽。我期望在班級認同與榮譽感之後,學生能夠有自發性的內在動力。賞罰分明,絕大多數都建立在「規則」之上,規則訂定什麼行為「該賞」,什麼行為「該罰」,或者所謂賞罰是由於教師的喜惡。但班級所面對的情境未必事事有「法」可循,教師也沒有必要為此訂定各種細如牛毛的規則。就理想上,自律的教育意義高於他律,縱然他律可能是必經的過程,但我寧可在這樣的過程中,同時寄望一個更高遠的「想像」。

星期六, 9月 02, 2006

燃後呢?



  習慣了光亮,就覺得黑暗不對;習慣了熱度,就覺得冷漠不對;習慣了主動,就覺得消極不對;習慣了慷慨,就覺得自私不對。那麼,燃後呢?自以為是的燃燒也變得理所當然了...自以為是的我吹熄燭火,妳看見了什麼?依舊是理所當然嗎?或許,不習慣黑暗,什麼都看不見。但不管妳能看見什麼,燃燒不再是天經地義的選擇,背負著是非對錯的火焰,倒不如隱身於黑暗之中。幾通電話能否激起火花?過去的經驗太多了,但,誰的經驗?燃後呢?當個明辨是非的法官很辛苦,但維繫歡樂的小丑也不見得輕鬆。

星期五, 9月 01, 2006

未來三年的責任

備用雨具

  下午突然來了一陣大雨,所幸放學前就停了。但未雨綢繆,要求全部學生準備一份雨具放在班上,遇到未預期的天候狀況,不僅省卻家長操心奔波,學生也沒有藉口淋雨(根據經驗,不少學生頗好此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