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第一屆「防火大悶鍋」創意宣導短劇競賽活動參賽辦法
一、活動主旨:
在119消防節期間,為提高民眾防火警覺,重視消防安全,期望透過話劇表演方式,培養社會大眾及青年學生正確的火災預防觀念,並鼓勵其主動重視消防安全,進而能降低火災發生機率,提升公共安全品質。
二、指導單位:臺中市政府
主辦單位:臺中市消防局
協辦單位:老虎城購物中心
贊助單位:臺中北區扶輪社、臺中市消防工程器材商業同業公會
三、參賽資格:
不限資格組隊參加,每組成員人數限制為6-12人。
四、形式及主題:
(一)以火災預防及預防一氧化碳中毒為主題,創作一部五至六分鐘之防火宣導短劇劇本。
(二)劇本需以中文寫作,或繪製相關腳本;戲劇演出形式不限。
五、活動時間:
(一)初賽─優良劇本徵選:自即日起自2006年12月15日止
(二)決賽─實際演出:2007年1月20日(六)
六、獎勵方式:
第一名:獎金新台幣參萬元及獎牌乙只
第二名:獎金新台幣貳萬元及獎牌乙只
第三名:獎金新台幣壹萬元及獎牌乙只
優選二名:獎金新台幣陸仟元及獎牌乙只
最佳演員獎:獎金新台幣貳仟元及獎牌乙只
最佳劇本獎:獎金新台幣貳仟元及獎牌乙只
※獎金應列入個人年度所得。
七、報名方式:
(一)填妥報名表後,連同創作作品電子檔郵寄至台中市中港路1段250號「台中市消防局災害預防課防火大悶鍋創意宣導短劇競賽活動小組收」或E-mail至fpe@tccfd.gov.tw。
(二)報名後請與承辦單位再作電話確認(04)23253669。
八、評選辦法:
(一)初賽:採書面評選方式,選出15組進行決賽 (2006年12月15日截止收件)。
(二)入圍的隊伍名單將在2006年12月29日公佈於台中市消防局網站,並個別電話通知入圍者。
(三)2007年1月20日當日由參加決賽之15組入圍的團隊中評選出各類獎項並進行頒獎典禮。
九、評審名單:
評審團成員中,以防火宣導專家及表演領域之學者專家為主體。
十、評審標準:
(一)初賽:故事架構35%、主題掌握(防火宣導議題)35%、創意表現30%
(二)決賽:創意表現30%、主題掌握(防火宣導議題) 30%、演員整體表現20%、道具場景及造型10%、現場民眾評選10%。
十一、注意事項:
(一)參賽作品不得有侵害他人著作權或違反其他法令之情事。如有違反,除自負法律上責任外,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參賽或得獎資格,並追還其所受之獎金、獎盃(牌、狀)、紀念品。
(二)參加作品劇本請盡量以打字或電腦列印的方式完稿,郵寄者請以光碟檢附電子檔,或將劇本寄至fpe@tccfd.gov.tw。
(三)參加比賽之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主辦單位所有,主辦單位並享有刪改之權。
(四)入選作品,主辦單位擁有發行以及推廣宣導活動用之版權。
(五)依據所得稅法:獎金應列入個人年度所得。
(六)所有參賽劇本/腳本正反面均不得書寫、標記、列印作者姓名及任何足供辨認該作品之特殊記號。
(七)凡參賽者均視為同意並遵循上述各項規定。
十二、洽詢方式:詳細活動辦法可上台中市消防局網站 http://www.tccfd.gov.tw/
查詢電話:(04)2325-3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