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5月 27, 2011

雪米兔與李耑稷



小名:雪米兔

緣由:「雪域米小兔」的簡稱。「雪域」意指西藏,因為我們在拉薩正式確認有了這個新生命,而他那時已經跟我們遊西藏20多天了!在珠峰時,有幾隻山兔輪流領著我們上山,之後又很好運地看到珠峰全貌,當時就覺得這幾隻兔兒是迎賓使者,在心中留下對雪兔的美好印象。至於「米」,因為Sonne過去有「米老鼠」的稱號,小Baby兔年出生,取個「米小兔」似乎挺搭的(在西藏有一種好吃零嘴叫「米老頭」,我們也因此產生一些聯想)。總之,雪米兔的暱稱跟我們的西藏之行有密切關連!希望哪天可以帶Baby重遊雪域。






大名:李耑稷



「ㄌㄧˇ」




「ㄉㄨㄢ」《說文》物初生之題也。上象生形,下象其根也。


  「耑」是植物初生嫩芽破土直出的樣子,上面的「山」,其實是嫩芽的形貌;「而」則是地平線「一」以及植物的根。加以引伸,「耑」有事物初始的含意,是「端」的古體字,不過現在往往被借作「專」,在公文書中可見到「耑此」的用法。我們喜歡「耑」的本義,所以取「ㄉㄨㄢ」音。


  在命名意涵上,嫩芽破土而出,不但象徵著生命力,也具備無限的可能性,而根植於土,一方面意味有所堅持,一方面代表汲取養分,不忘充實自己。此外,幼苗乍看柔弱,但充滿韌性,能夠因應環境而逐步開展。最重要地,延續「耑」字「事物初始」的概念,我們希望孩子在人生的每一個階段,都能夠保存純淨無染的本心,不要變得世故機巧。最近偶然讀到老子關於「專氣致柔」的主張,心生嚮往之餘,發現這個概念能賦予「耑」字更多啟發。





「ㄐㄧˋ」《說文》五穀之長。从禾畟聲。


  古代以「稷」為五穀之長(也有百穀之長的說法),因此帝王奉祀為穀神。在《說文解字注》中,對於「稷」這個字的意義引述了許多說法,但無論是農作物、穀神或田正之官,基本上都與農業有關。就文字學來看,「稷」从禾畟聲,「禾」代表垂穗的穀類植物,而「畟」雖屬聲符,但我認為兼具意義。「畟」是由「田人夊」組合而成,「田人」就是農人,而「夊」則是兩足緩行的樣子,所以「畟」一字代表農人深耕入地,可以引伸為認真耕耘。「禾」加「畟」,就可聯想成農人耕耘所獲得的穀類植物,或者農人耕耘種植穀類植物。就神話傳說而言,列山氏(神農氏)的兒子「柱」以及周的始祖「棄」,都善於農事,教導百姓種植穀物,後世感其恩德,奉為稷神。土地神(社)與穀神(稷)護佑萬物生長,中國向來重視農業,因此官方非常重視祭祀社稷,「社稷」一詞也變成國家的代稱。


  有人開玩笑問,是不是希望自己的小孩當農夫?我沒有這樣的念頭。那麼為何選擇「稷」這個字呢?從人類發展的歷史來看,農業是相當重要的一種活動,不僅提供我們賴以維生的糧食,對人們的生活、思想與文化也影響深遠。我覺得農業象徵一種溫和蘊藉的力量,栽培植物順其本性生長又能利益他人,穀物種子能夠久藏以待後世為用,永續循環。隨著社會發展,我這一代對於農事已覺陌生,更何況是下下一代?然而工商業主導的生活模式,經常少了農業社會那種土地情、人情味以及對自然的尊重。我希望在孩子的名字中留個線索,引他思索自己在自然與社會中的位置。再者,如上述「禾」與「畟」的文字學意涵,也期望孩子效法農人深耕的做事態度,腳踏實地盡己之責,除了自己獲益,也能對社會有所貢獻。

星期六, 5月 21, 2011

幫小孩命名的聯想:格律派與豪放派

  從雪米兔出生後,我們這對菜鳥爸媽除了手忙腳亂地服侍這位小少爺外,也得用疲累的腦袋思考雪米兔的「命名大事」。杜甫寫詩為了斟酌一字捻斷三根鬚,我左思右想湊兩個字,倒也耗去好幾個失眠的夜晚,就算睡著,夢裡依舊充斥各式各樣的命名規則以及文字組合,片刻不得閒。經過一連串的研究、計算、比較、釋義、多重篩選之後,終於趕在滿月前雪米兔選定名字。這段命名初體驗的過程讓我有機會思考「命名」這件事,將一些心得感想與有緣人分享。


  我想許多父母為命名苦惱,無非想要給孩子一個「好名字」。但所謂的「好」有何標準?好寫、好聽、好念、好記、有意義、筆畫吉利、五行調和......好的標準因人而異,尤其自認為對命名學有研究的人,總是能夠言之成理。然而如果自己沒有定見,很容易落入追求「十全十美」的夢魘。尤其旁人經常出於好心給意見,但若真要採納各方建議,往往顧此失彼,只是徒增困擾。例如廣納建言又千挑萬選之後,還是不得不違反某些「命名建議」,一旦想起他人言之鑿鑿的說法:「取這樣的名字,會@#$%...」那就要考驗自己的心理調適能力!所以我認為要是決定自己要幫小孩取名,最重要的就是確定自己的「命名規則」,而且得清楚知道「誰說了算!」


  舉例來說,基於偏離主流的習性,我決定要用比較特別的字,既然確立這樣的方向,當別人批評「你選這個字不通俗,可能很多人不會念,也不知道什麼意思...」的時候,我心裡很清楚:「謝謝指教!但那就是我要的!」當我確定自己採取五本命名書籍為參考依據,依照書中規則找出適合的候選名單後,我不會因為別人拿出第六本書,提出另一種規則而心生猶豫、重頭來過,要是那樣真的會沒完沒了!(除非你有充分的時間耗在「好還要更好」的追逐上。)而且事情往往有出乎意料的變數,可能有「重要人士」會在緊要關頭來個顛覆性的建議,不採納好像不尊重他,但尊重他又得打亂原先的苦心安排。要避免這種兩難情境,就該如前一段的建議:「清楚知道誰說了算!」如果自己就可以作主,那很好;如果直系長輩「很講究」,在一開始就先問清楚他們的「規則」。如果其他親朋好友「有研究」或者很可能「會關心」,自己必須在心中畫條清楚的界線,界線內的可以嘗試溝通討論,界線外的就委婉地表示「謝謝指教,我自有主張」的堅定立場。


  畫出自己可以作主的範圍後,接著就要思考「命名規則」的問題。可以簡單到「只要是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也可以複雜到「百家爭鳴,各有各的說詞,聽者一頭霧水」。坊間可見不少教導命名的書籍,也有專研姓名學的老師,但他們倡導的「命名規則」從何而來?
  先決定要當「格律派」還是「豪放派」。。   如果接觸過國、高中的國文教材,對於「格律」一詞應該多少有些印象。簡單來說,格律就是創作韻文時的格式、音律等方面所應遵守的準則。不管這些準則背後有沒有「道理」,當創作者依據「主流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