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臺灣媒體學著國外潮流,三不五時談論著「第一家庭」的傳聞軼事,某些人彷彿變成了「王室觀察家」,而總統府發言人偶爾還要為「第一家庭」出面說明。國外有沒有這樣的情形?老實說我並不清楚。但我總覺得,總統是人民選出來的,具有民意的基礎,但他的親朋好友呢?難道真的「一人得道,雞犬升天」嗎?我不否認總統的親人比一般人重要一些,所以我可以理解派隨扈確保他們的安危。但「第一家庭」的成員,並不因為他是總統的「雞犬」,就連帶享有民意基礎或法定權威。然而媒體卻很習慣地「關心」這群人,甚至第一家庭本身也製造新聞,來形塑一些所欲達成的公眾印象。「王子公主駙馬爺」、「世紀婚禮」、「第一金孫」、「第一親家」、「第一管家」、「第一夫人的推手」、「第一金孫的老師」、「第一家庭的友人」、...媒體與第一家庭份子就形成一種互生關係。媒體不斷強化,第一家庭成員又樂於承認自己的「不同」,結果就是「第一家庭集團」印象的強化。本來與國政無關的人,卻因為這樣的惡性強化,彷彿真的變成「somebody」,難怪狐假虎威的事會發生。如果中肯一點,就算自己不要求,別人為了「第一家庭」的印象,很多人就會刻意討好。而諷刺的是,社會對第一家庭的印象是「被」創造出來的。越是強調、在乎「第一」家庭,「第一」家庭就變得「重要」...而這樣的強化,有必要嗎?
我不否認這群人的存在,但問題是我們賦予這群人怎麼樣的角色?就我看來,他們與國家或民主制度沒有多大關係。要清楚這樣的區隔,但不要誤解是因為今天出了事情才要強調「劃清界限」,早該如此做了!更別提陳總統拿「第一家庭」來自稱,那不是更強調這群人的「存在」?而且也犯了拿「閣下」自稱的錯誤...但最根本的,如果「狐」與「虎」的定位明確,又怎麼會發生狐假虎威的事情呢?
星期日, 5月 28, 2006
星期二, 5月 23, 2006
[聯合]丟掉語言的鑰匙
很多「成語」都是從「典故」或「原句精簡而來」,例如最近的「罄竹難書」:「罄南山之竹,書罪未窮;決東海之波,流惡難盡」。如果不論典故與原文,單就字面解釋,的確是可以說「用盡竹子也寫不完」。如果這樣是可接受的。那麼「陽春白雪」呢?「郭公夏五」呢?「魯魚亥豕」呢?「下里巴人」呢?「成語」就是長久下來「相襲沿用而成的語詞」,有其情境脈絡與慣常用法,因此不單單只是「字面意義」而已。無怪乎杜部長的腦筋急轉彎引起這麼大的風波。
但換個角度想,杜部長如果將他這次的理念落實為政策,帶動人民全面向「成語」挑戰,對「陳言濫調」進行徹底的破壞,那也是一件很「了不得」的事。從此,考題中的成語沒有標準答案,寫作文運用成語可以隨心所欲,解放了長久以來的束縛與限制,開創語文世界「什麼都可以」的後現代局勢。從此,語言是表現自我意識的單向宣稱,不需要考慮人家懂不懂。用得不對?哪有什麼不對?我的意思是這樣就是這樣!是我操控文字,又不是文字操控我!我寫,故我在!誰都不能批評我用錯成語!因為我就是要這樣展現我自己!一連串推論之後,那將會是個怎麼樣的未來?
雖然畢業了,但老師教誨的景象歷歷在目,為什麼不可以說是「音容宛在」?金城武帥成那樣,為什麼不能誇飾地用「沈魚落雁」形容他?春天到處鳥語花香、生機盎然,正是「尋花問柳」的好時節!擬人法用得多好!小玲與馮先生離婚之後又復合,「重作馮婦」...是的。只有聰明人才懂!孩子們!你們以前作文中令人哭笑不得的成語誤用,不再是我們可以拿來笑鬧的題材,因為那是你們的創意!而這是你們的時代!像杜部長一樣勇於拋開一切,跳躍在光亮的舞台上娛樂觀眾吧!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其中奧妙只有聰明人才能理解,而我不是聰明人...
星期一, 5月 22, 2006
雲層之上
星期日, 5月 21, 2006
何必
星期六, 5月 13, 2006
星期五, 5月 12, 2006
星期二, 5月 09, 2006
糾結
星期一, 5月 08, 2006
星期六, 5月 06, 2006
不隨便
星期二, 5月 02, 2006
透明隔絕
[自由]教甄是一場賭博?藉由市場法則販賣希望?
十六日台北縣於中山國中舉行「國民中小學暨附設幼稚園合格教師暨代理代課教師甄選共同科目第一階段英語電腦能力檢測」,在這一連串名詞背後的意義是「應考人必須通過這個能力檢測,才有資格參加台北縣第二階段的教師甄試」。在師資供過於求造成的激烈競爭下,自然吸引了各地考生前來參戰,不僅長途奔波,更耗費交通費與住宿費。然而可議之處在於「未來各科不一定有教師缺額,或是缺額非常少」。姑且不談缺額多寡問題,至少這呈現了「資訊不對稱」(asymmetric information)的不合理情境,因此我將之謔稱為「一場賭博」。考生在無法得知缺額的情況下,抱持「有考就有希望,沒有考連機會也沒有」的心態應考,所投資的金錢、精力與時間有如賭資,而不確定的錄取名額則是莊家的誘餌。然而在這場賭局裡,誰是贏家?誰在販賣「希望」?
筆者對此類考試有諸多質疑。就考試目的而言,官方說法為「激勵教師將英語融入各科教學及校園日常生活,塑建英語學習的生活情境;鼓勵教師主動進修,提昇英語及資訊能力,以利學生英語、資訊學習;增進各科教師資訊應用能力,多媒體教材製作融入各科教學,以改善教學方式,提昇教學品質」。雖然立意良善,但分析考題形式與內容,極大多數都是「記憶性資料」,能否達成上述目?筆者認為與其考前公布題庫、考生人手一本拚命死背,倒不如投注心力鼓勵在職教師的進修,強化「實踐層面」的知能。否則題庫題目「一條UTP纜線內含了八條銅質傳輸線」究竟對教育現場的教師有何意義?換言之,這種考試型態是否合適?取向是否太偏於硬體知識?除此之外難道沒有其他選擇?
就實施層面而言,除了前述「資訊不對稱」的質疑外,通常分兩階段甄選的目的在於「初步篩選、增進效率」。但台北縣北每年都辦理「兩梯次」的能力檢定,實際上並沒有精簡流程、增進效率。其次,該考試通過率極高(93年度通過率達99%),無法發揮「初步篩選」的功能。簡言之,這仍然是「說得好聽」的計畫與實施步驟,但確實的功能究竟是什麼?既然流程毫無精簡也幾無篩選,何不要求甄選後的「新進教師」完成檢測或相關研習?例如部分縣市推動的「教師資訊檢測」或「網路學習工作坊」。這樣豈不兼顧實質效益與意義?若非得要考試才能顯示當局的「重視程度」,也可直接併入原本「第二階段」的教師甄試。那時缺額已定,考生也能夠依據當時各縣市的情形選擇報考地區。能體恤考生的時間與金錢,辦理一個比較有意義的甄選,比起現在的高姿態立場受人肯定!
基於上述,此種規劃實有改進的空間,否則難免給人「勞民傷財」甚至「刻意斂財」的質疑。在供需失衡的情況下,「準教師」成為浴血奮戰的孤軍,除了彼此間激烈的競爭,還必須面對許多不合理要求。用人單位固然有其考量,但「手段與目的」之間應該要符合「比例原則」。教師甄選制度給社會與準教師的印象,也是一種無形的潛在課程,影響大家對教育的觀感與期待。因此面對不適當手段或策略的批評,別拿「目的宗旨」等上位概念來掩蓋,而是審慎思考另一種實踐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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