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11月 03, 2006

「愛」就可以不論是非嗎?

  「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這句以前最被人家議論的廣告詞,我覺得其精神在這幾波政治事件中已然復辟。它的最新伙伴是「愛臺灣」,進化成了「只要愛臺灣,有什麼不可以?」吶喊這個口號,或者闡揚這種精神的,紅橙黃綠藍靛紫,什麼顏色都有:驅離不退者有之,奉承上意者有之,濫權瀆職者有之,搧風點火者有之,自命聖職者有之,轉移焦點者有之......愛,難道就可以不論是非嗎?不論是非,那是真愛嗎?



  真的,在這些人面前,無論紅衫軍也好,正港臺灣人也罷,我覺得自己實在不夠資格談愛,因為我沒辦法愛到「有什麼不可以」的拋頭顱撒熱血!更何況,有些人是愛到拋別人頭顱,撒別人熱血......感嘆啊!「愛臺灣,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行之?」改寫周星星的電影對白:「愛臺灣是要放在心裡面的.....像你這樣整天把愛臺灣掛在嘴邊...是何居心?」是何居心啊?


  如果你愛臺灣,我希望是非也在這種愛之中,而不是溺愛袒護,不是恣意妄行,不是文過飾非。當然,大家可以把這些都當成廢話,因為我不夠愛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