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上一次拍攝「非專屬模特兒」的尷尬氣氛之後,這次在「婚禮紀錄任務」又遭遇挫折。前一次主要是被拍攝者與拍攝者之間有隔閡,雙方的心理建設尚未完工,所以拍起來很尷尬。那次之後,更加體會到攝影者怎麼突破自己的「界線」,甚至引導被拍攝者進入情境的確是很重要的。當然,這是屬於「安排下」的攝影。今天拍攝婚禮,是固定情境但屬於「非安排」的旁拍紀錄,在變化的場景及有限的時間下,要自己去「尋找」可拍的素材,而大家並不會因為拍攝而停止動作,因此時機往往很難掌握。除此之外,在器材的使用上也遭遇困難,尤其是閃光燈的運用。網路上對於拍攝婚禮的建議之一,就是要有回電速度快的外閃,視情況用跳燈的方式打光。為了這個條件,我捨棄原廠的FL-36,選擇回電速度快的Metz舊閃燈,但只能用手動方式設定,結果在現場搞得手忙腳亂,有時太暗有時太亮,只能怪我技術不純熟啊!這時才瞭解原廠閃燈有什麼好處...
每次挫折,瞭解自己的不足,當然能夠試著去成長進步。但是拿著高檔相機,然後把情境搞得如此不堪,還真的是有點金玉其外啊!現在鏡頭裝備也買得差不多了,不能再把拍不好歸咎於硬體因素,根本倒置的程序已是既成事實,就回過頭來好好練基本功夫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