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 1月 12, 2011

十八趴又來了!誰從操弄「不瞭解」中得利?

  人非全能,總有自己不瞭解的事物;人亦非聖賢,多有自己所欲追求與保護的利益。若能有此自知,我們可以少一點自我中心,多一份同理關懷,更理性客觀地看待利益爭論,在良性互動中尋求適當的平衡點。這個理想當然不容易達成,可惜相互瞭解的嘗試還在努力時,有心人士卻刻意操弄雙方的「不瞭解」,製造社會中的對立與衝突,表面聲稱追求社會公平,結果卻造成利益均貧。令人唏噓不已的是,當雙方都陷入受害者的角色時,在義憤填膺或滿腹委屈之外,有多少人可以靜下心來想,「誰在這個撕裂社會的過程中得利?」



  利益的糾葛始終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廣義來看,金錢、福利、自由、權力、食物、資源...等等,都可視為利益的一種型態。許多人對「既得利益者」深惡痛絕,這個詞彙經常出現在各種批評論述之中,通常指涉的是負面含意。隨著政治開放、言論自由的潮流,大家也很喜歡使用這種尖銳的詞語,只要用上幾個,彷彿就能氣勢凌人。但大家是否真正想過究竟什麼是既得利益?誰算是既得利益者?這些問題無需牽扯什麼理論學說,而是關乎我們怎麼看待「利益分配」這件事。我們沒有的好處,別人卻有,這就是不公平嗎?那些人就是既得利益者?相反地,我們擁有一些利益,在沒有的人眼中,我們豈不也是既得利益者?若這樣一層一層比較下去,除了社會最最底層的弱勢群體,有誰敢說自己不是既得利益者?但除了「五十步罵百步」的不滿,這樣的比較與爭鬥有什麼積極意義!利益分配違背社會公平正義,當然要從制度面修改。然而社會群體之間的「不瞭解」與「誤會」,卻阻礙我們從更理性寬廣的角度看待利益分配與保護的制度問題。誰在散播片斷扭曲的資訊?誰將可以一起爭取制度改革的力量,分化成彼此對立的群體?



  不管今天處於利益天平的哪一端,我們應該多瞭解自己不太清楚的制度、不太熟悉的群體、不太認識的觀點。原本擁有的人或許更懂得知足、感恩與分享,期盼擁有的人也可能因此看清真正的敵人不在天平的另一端,而是刻意將雙方擺在利益競技場上自相殘殺的煽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