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 3月 19, 2006

亮眼



  亮眼,通常是正面的形容。但我發覺,盯著亮眼的事物,面對那一片炫然光芒,其實一點都看不清楚。張大眼睛,再用力凝視,並不能看透什麼,只會頭暈目眩。所以,自然而然,我們就對它們喪失了好奇心。對於別人口中所說「亮眼」的事物,有時我們根本不懂那光從何而來,那光是什麼顏色,看了有什麼感受。甚至人家說它多麼耀眼奪目,我們就是單純的相信,簡單地崇敬,也不願意冒著眼睛刺痛的痛苦去檢視它。在星期五的一場研討會之後,我突然有這種感覺。某些事物,可能是很單純、很簡單的形狀輪廓,但那光,虛構假想的光,讓我們的瞳孔縮小,我們所「看見」的世界也隨之縮小。但,我們仍驕傲地說:「我看見了!你們看不見嗎?願上天幫助可憐的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