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3月 21, 2013

「頭頭是道」的我

感謝有人譏笑我「頭頭是道」,讓我反省,有些事,有些話,究竟要不要說。不說,就是「權力大聲音大都不用解釋溝通」,說了,除了被嫌囉唆以外,大概又是來個道貌岸然之類的形容詞。



但在深夜,看到這些文字,自己還真是非常感慨。



其他人一句、兩句,我只能隨他高興。但妳的部分,妳在意的兩點:一、為什麼社團成果發表的時間要問社團活動組?而不是學生自治會。二、我在「妳背後」說的話。



學生自治會有那個組織或單位「負責」管理社團事務?學生自治會活動組「負責」社團成果展嗎?「社團成果發表實施要點」雖然有一段時間了,但哪個單位有權責訂這個實施要點?是學生自治會訂的嗎?



如果今天我找自治會開會討論,然後請自治會活動組去通知、協調、規劃社團成果展,然後自治會活動組發調查表,請各社團幹部跟自治會聯繫。簡單來說,授權給自治會辦理,那麼各社團有疑問,找自治會。各社團表演時間,問自治會。



但今天並沒有上述的授權,如果自治會活動組長答覆各社團的詢問,那麼這個「答案」,在所謂「學生自治」的名號下,就是標準答案?今天問「表演時間」事小,其他事情,自治會回覆的,自治會答應的,誰來負責?如果到時跟學校的方式有落差,又是學校打壓學生自治活動,因為你們都已經「協調決定」好了?



這樣說,並不是一定要「管」,也非一定要限制,至於跟社團考核綁在一起的聯想,妳可以質問,但事實上並不會這麼做。



重點是你們嗤之以鼻的程序與權責問題,學生自治的自治能力與範圍有到這個程度嗎?可以跳過社團活動組,可以對社團事務直接負責?



上學年度的社團成果發表,是由學務處社團組發調查單,諮詢各社團的成果發表形式與時間,最後安排出各社團的順序與時間。要發表的社團數量與形式,都影響表演的時間。今年此時,關於社團成果發表的表演時間,問社團活動組,很令人無法接受嗎?



我之所以答覆「要問社團活動組」,是「窗口」、「權責」問題,要牽扯到限制、打壓、不信任或者其他,請自己檢視之間的合理連結。



妳說「事實就是去年的活動就是自治會這樣協調出來的」。請問「去年的活動」是指什麼?我不認為是社團成果發表,因為沒有「自治會這樣協調出來的」這樣情況。是「聖誕聯合社課」嗎?這個活動是誰發起主辦的?是學生自治會。然後各社團依照意願參加,由自治會協調出來活動時間,很合理也很應該。



但不同活動,不同主辦單位,不同權責,不同諮詢窗口。如果學校自己辦比賽,有些要台中市教育局核可,但台中市教育局不會插手執行細項。如果台中市辦市級比賽,選手有報名問題,會是由學校自己說了算嗎?這時候台中市主辦單位說:「如果有疑義,請聯繫主辦單位」這樣學校要覺得很不受尊重、很不爽跳腳嗎?



至於我在「妳背後說的話」,在前面的例子裡,就像是台中市主辦單位回覆:「要問,應該要問主辦單位,為什麼要問學校?」妳覺得呢?今天妳「被問」,那我的回覆,是對「問問題」的人。這樣是說妳壞話?這樣是不信任?



但妳如果答覆,是否妳就要負責。在前面的例子,如果選手問學校「參賽資格的認定」,學校自己說了算:「這個資格沒有問題,不用擔心」,到真正市級比賽有問題,誰負責?



如果妳今天主動去詢問各社團,那又是另外的問題。



辦活動很辛苦。辦好一次活動,值得肯定讚許。但並不是就可以跳脫程序,跳躍職權,更何況活動的層級不同。我今天已經對社團成果發表做了任何實質的限制或打壓嗎?我說的只是「窗口」在社團活動組,而不是學生自治會活動組。如果有一天,社團成果發表全部由學生自治會主導,也不是不可能,但在尚未授權之前,請尊重社團活動組的職權。



妳說累積的信任,在我的職權下可以給空間我都很願意去做。但只因為「窗口」問題,就要連結到那麼多龐雜的指控,變成我不信任妳?限制學生?然後引來一些風涼話,這就是我感慨的原因。



對於學生自治,在學校永遠是個戰場,怎樣都沒有辦法滿足。我以前學生時也是如此質疑學校,所以我可以嘗試理解妳的心情,但歷練成長後,我在這個位置,就會有我的原則跟作為。



你們很輕易可以訕笑「程序問題」、「權責問題」,但這卻是「自治」很重要的思維與涵養。



我希望批評的人都可以記得這些話語跟想法,日後有機會可以檢驗。同樣的,我的回覆今日你們或許有所論斷,嗤之以鼻,但他日,也請同樣回頭檢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