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二, 8月 07, 2001

新居

  找房子是一件累人的差事。這次沒有伙伴一同分租,蒐集資訊、聯絡屋主、等待、看房只好自己全包了。從宜蘭到台北的那個晚上,馬上就迫不及待地「步行」去看房子,忙到了十一點多。隔天一早開始又在污濁的台北縣市騎了一整天,喉嚨不舒服不說,豔陽下南北奔波,簡直累得半死。



  兩天,滿懷期待地看了一間又一間的套房,但不是位居交通要道噪音不絕於耳,就是環境擁擠雜亂,或者有的一層樓劃分成幾個房間,走道狹窄陰暗,樓梯蜿蜒曲折,彷彿置身迷宮。有的房間居然看不到日光,只勉強在走道上開個小氣窗。有這樣的經驗,我才知道「房租」與「坪數」的比例,不見得是最優先的考量。相較之下,大四那年分租合住的地方,簡直是俗擱大碗,可惜哪裡去找其他三個人?只好等明年了!



  採光好、環境幽靜、看得舒服、住得自在,這些要求可能已經是「奢侈」的徵兆。一個沒收入的學生,爛命一條, 有地方容身就已經不錯了,還講究什麼?但愚笨而奢侈的我,最後卻選了一間坪數不大、房租頗貴的新裝潢小套房。為的是可以在音樂聲中起床,而不是車馬喧囂;為的是能夠在陽光下看書,而不是昏黃燈光;為的是每天出入能看到乾淨、直達門口的樓梯,而不是鐵梯、木梯參雜其中的迷宮般走道。



  為了和式地板與那面大窗戶,我願意辛苦點兼差,我願意少花點錢玩樂,我決定要過著「值得」這樣房租與環境的生活。從另外一方面來看,這樣昂貴的生活,或許真會策勵自己不敢虛度每一分每一秒。而在別人眼中的「不划算」,以及自己心中的「罪惡感」,就只能靠自己這一年的表現去彌補了。